工程建設項目的環評 、造價 、審計等谘詢項目是否屬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 ?此次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的770號文明確 ,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二條中“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” ,僅指勘察 、設計 、監理三者 ,而不包括其他服務項目 。
同理 ,由於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 、服務 ,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 ,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及其實施條例 ,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七條“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 ,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 、設計 、監理等服務” ,此處的“等”字同樣為煞尾功能 ,而不是列舉未完 ,“等”字內沒有列舉的不屬於必須招標的範圍 。